市住建委關于2013年直管項目工程招標代理機構招標文件編制質量檢查情況的通報
宜市住建〔2014〕45號
各縣市區住建局、高新區建設局、葛洲壩城管局,各有關單位:
為規范工程建設招標項目招標代理機構的執業行為,進一步提高建設工程項目招標文件編制質量,市住建委對直管城區(即西陵區、伍家崗區、點軍區)范圍內2013年1月至12月的招標文件編制質量情況進行了匯總分析,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2013年,共辦理招標文件備案166項,一審備案合格的招標文件22項,二審備案合格的招標文件144項。招標文件備案時共存在問題340處,其中工程量清單存在問題5處,占總數的1.5%;投標報價及攔標價編制環節存在問題9處,占總數的2.6%;合同條款存在問題28處,占總數的8.2%;評標辦法存在問題52處,占總數的15.3%;資格審查環節存在問題72處,占總數的21.2%;其他問題174處,占總數的51.2%。
二、基本評價
總體情況來看,我市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文件編制質量較以往有較大提升,項目平均存在的問題數明顯降低,每個項目平均存在2個問題。但一審備案合格的招標文件,2013年全年共計22項,一次備案合格率為13.3%,較2012年有所下降。
三、存在的問題
代理機構質量意識有待加強,部分招標代理機構內部質量控制不嚴,質量保證體系不健全,內部三級審核制度不落實,主要表現在:
(一)招標代理機構技術負責人、項目負責人不履責,實際文件編制人與合同簽訂的項目負責人不一致尤為突出,項目負責人不具備相應的資格條件。
(二)資格條件把握不準確。招標項目日趨廣泛,特別是涉及到設備類、安裝類工程,造成資格審查條件不符合現行規定,類似業績明顯設置不合理,現場人員配備不符合現行規定,存在排斥潛在投標人行為。
(三)合同條款設置不合理。未使用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布的合同范本,擅自刪減合同條款,合同價款的調整與計算方式、工程款的支付方式、比例不合理或不符合現行管理規定的,合同條款中的相關內容與報價說明不一致的,合同中存在漏項或履約保函、質量保修書等內容不符合現行相關規定的。
(四)其他環節存在的問題。主要有招標文件編制不夠嚴謹、陳述不準確、文字錯誤明顯,關鍵性用語易產生理解歧義;招標范圍描述不準確,工期無法滿足項目實際需要,施工技術性要求不明確,投標保證金設置不符合規定,招標文件或其澄清修改文件對相關法律法規以及標準規范的引用不準確等。
四、處理情況
對招標文件文件編制質量整體水平較高的湖北興焱工程咨詢有限公司、湖北勝捷工程咨詢有限責任公司、湖北永誠工程咨詢有限公司、湖北中元工程咨詢有限公司予以通報表揚,督促湖北中天招標有限公司、湖北大緒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武漢市天時立工程咨詢有限公司認真整改。
五、相關要求
為進一步提高我市建設工程招標文件編制質量,各招標代理機構要不斷加強業務知識學習培訓,努力提高執業人員的業務水平和技術素質,準確應用招投標活動現行法律法規、規范;同時強化招標代理市場和專職人員監管,狠抓“五項制度”( 項目負責人制、實名辦理制、重要文件簽章制、質量內控三級復核制和從業人員培訓制)的落實,健全和完善招標文件質量控制體系、三級審核制度,提升內部質量管理水平。
2013年1-12月份招標文件質量情況排名:
2 、湖北興焱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宜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2014年3月17日